主人公叫江湖美男二三事的书名叫《江湖美男二三事》,它的作者是凌芸写的一本穿越架空类型的小说,书中主要讲述了:听见熟悉的铜锣声,快被嫁妆给活埋的姚半夏精神为之一振,“天大地大,吃饭最大!爹,咱们快去吧!免得好吃的都被那群狼崽子给抢光了!”药师谷的规矩,早午晚三顿饭都是定时定量。铜锣响一声,提醒大家吃饭时间降至...
精彩章节试读:
药师谷的规矩,早午晚三顿饭都是定时定量。铜锣响一声,提醒大家吃饭时间降至;第二次敲两下,基本上那时所有人都已经在饭堂准备妥当;当第三次敲三下的时候,如果不赶到,晚上就只有啃野草了。
因为分量有限,吃饭得用抢的,手脚慢的就只有咸菜配白饭的命。筷子,盘子都是饭桌上的武器,经过十几年的洗礼锻炼,就算练武的天资不济,手上的功夫却一个个不输旁人。
记得有一回,为了盘子里最后一块烧肉,商陆和秦艽竟然连玄铁筷子都戳断了,还被黄雀在后的千里光捡了便宜。
好久没吃大锅饭了,以前每次生气抢不到肉,还是云华最够意思,把抢来的往她碗里送。跟着师兄有肉吃,为此她还暗恋过云华一阵子,现在想来她觉得自己也太好收买了。
开心的挽着爹到了饭堂,还以为自己的回归好歹也能换来些优待,可是看那摆在长桌上的十几道菜,一半以上都是豆类,剩下大半都绿的可人,只有三盘子的肉孤零零摆在桌子三等分位置的时候,姚半夏怒了,“你们是驴子吗!”#_#
今天负责做菜的老三远志紧握着碗筷,无辜的抬眼道,“又不是逢年过节,师傅也没特别下令,我只能按照惯例来。”
“师妹,如果你想吃好的,可以去遥客居找你的未来相公,他每顿都有专人准备,就连食器都是自带的。”千里光眯着眼睛揶揄她,“正好,你们还能培养感情。”
姚半夏一屁股坐在自己的专座上,挤了挤身边没良心的远志,顺带波及到千里光,“哼,想少个人跟你抢菜吃,没那么容易!”姚半夏宁愿吃驴食,也不愿意去那边蹭着吃沐豫章的狗食,再好的东西都得消化不良。
待云华第三次敲响了铜锣,震耳欲聋的声音还没消散,就立刻被筷子和杯盏的协奏曲替代。人说饭桌就是战场,基本上一干弟子都深有体会。药师谷的餐桌总是如此,即便是离家三年的姚半夏回了家,也完全不见久别重逢后,那种吃吃喝喝,说说笑笑的氛围。
肉都是大家第一波的进攻对象,起落间,众筷或叉或戳干净利落。不过也有不幸两三人的目标相同,肉块还没离开盘子,就见几双筷子互相比拼,挑、刺、穿、戳、叉等等,论招式花样,完全不输江湖上任何一路武功。
不过姚半夏无心跟他们在盘间缠斗,看准千里光夹起一块,嘴角勾起奸笑,猛地站起身,隔着远志,准确迅速的打落了他到手的猎物。
有人说君子报仇,十年不晚,可是报仇什么的,在药师谷里可是很便利,别说十年,十天都用不到。现世报这个词,简直就是为这里而设的。
江南茶馆的那当头一锅,以及这一路吞进肚里的尘土,今天可得好好清算一番。
千里光看着掉在桌上的肉,随后就被远志抢了去,无奈的摇摇头,“师妹,捉你回来,大师兄也有份儿,你干嘛总盯着我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