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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回忆了一下,拧起眉,毫无疑问,她把手机忘在酒吧里了。
她神色呆滞又颓然地靠在冰冷的灯柱上,手机应该是在包间里和人挣扎的时候就掉了的,走的时候太匆忙,她没有发觉。
她现在要怎么办?真的在这里站一个晚上?
可捱过了今晚,那明天呢?后天呢?
她孑然一身,又是刚出狱致人死亡的罪名,江城有哪个地方能容得下她的?除了去一些小按摩店堕落到去做小姐,她还能做什么?
如果手机还在,她或许还能用手机换一晚上的住宿,现在丢了特别心疼那几十块钱。
这点钱可能在很多人眼里算不上什么,大不了也就是一顿快餐一瓶水的钱。
可是没穷过又怎么会懂几块钱的心酸?
在看不见的地方,有很多人都在为几块钱捉襟见肘。
譬如她。
有的人根本不把几块钱放在眼里,就随手一装而已;但她落难的时候开始,就把每一分钱都攥得很紧,怕掉了,恨不得拿针线缝在贴身内衣里。
因为每一分都是她的救命钱,家底儿,最后的希望。
想到往事,唐幸知唇角苦涩地扯了扯,突然眉眼微怔,右手在大衣兜的衣角里触到什么东西。
她楞了一下,掏出来一看,居然是一张发黄了的女人的照片。
唐幸知把照片举起来,就着暗黄的灯光细细端详。
是那种一寸的证件照,看上去有点年头了,边角的地方都微微卷起来,还有了黄影;照片上的女人她自然不认识,很年轻的女人,笑得很灿烂。
想到这件大衣的主人,唐幸知转身走回旅馆。
“老板,”
她拿出一块钱:“请问可以让我打一个电话吗?”
再次被她吵醒的老板极不耐烦地把电话递给她,当然也没有忘记收下那一块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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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幸知拿起听筒,她凭着记忆输入自己的手机号码。
号码拨出去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人接,一声声等待接通的声音仿佛与她心跳重合,她觉得有些呼吸困难。
毫无预警的,等待那个人接电话的间隙,她脑海里不由自主地浮起一大滩触目惊心的血迹。
明知道那个男人身背着那么多条的命案,她为什么还要主动找他?
唐幸知在心里安慰自己:不是的,她是想把照片还给他,随身携带的照片说不定对他来说是很重要的人。
那你怎么能肯定手机是被他捡起来了?
唐幸知握着话筒的手紧了紧,她是在碰彩。
就在电话要自动挂断时,那边终于有人接了起来。
“是我。”
在对方说话之前,唐幸知就快速先开口道:“我是手机的主人。”
那边安静了一会儿,然后响起一个陌生又冷酷的男声,透过电话慢吞吞地说:“你手机太吵。”
……居然真的让她碰上了。
唐幸知深深地悄无声息的吸了口气,低声说:“…你忘记了你的照片,在你的大衣口袋里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