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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一家三口是好人,知恩重情,是真心实意的,不然也不会出现在这里。
他们如今坐在这里,是因为他们认为我是好人。
约摸三年前,开春那会儿,河面虽然还冻着,但其实已经在化冰期了,当地人都知道不能走冰面了。我骑着自行车去买菜,路过河边时刚好看见一个小男孩踩了碎冰,掉到河里去。
当时河边也没有人,要不是我寸劲儿瞥见,那孩子怕是完了。那么冷的水,人很快就冻木了。我那时候也没想太多,丢下自行车就下河救人,硬是凭着一股子莽劲儿把人拖上了岸。
我也累得够呛,躺在岸上才觉出全身脱力,那男孩当时十二三岁,还有点婴儿肥,拽着也不轻松。我虽说是会游泳,但也说不上游得多好,说穿了就是运气还可以,才没把小命搭上。
我给那孩子打了120,但我没去,不想再麻烦,就继续骑车回家,到家衣服都冻硬了,皮肤都发紫,后来还烧了两天。
其实那之后我越想越后怕,万一那样死了,我对不起自己女儿啊。
要是我理智占上风,让我再选一次,我肯定不下河。
因为打120时留了电话,后来那男孩父母就找到了我,大张旗鼓地来送锦旗,还非要登报感谢我。一时间弄得人尽皆知,还上了社会新闻,虽然无人在意。
警局自然也知道了,我们那个片区的街道也知道了,后来还给我颁了个见义勇为奖,逼着我挂着红绶带拍照,还在宣传橱窗里贴了一阵。我浑身别扭,真的想阻止,可这毕竟是好事,我有什么理由拒绝。
那张见义勇为奖状现在还贴在酒馆的墙上,已经脏得不行了,开始人们看到还给我竖个大拇指,后来就完全无视了。
不过或许是因为这件事,街道和警局对我都挺照顾,偶尔见面也都和和气气。
原想着第一年过年来也算情有可原,谁曾想之后还会来,一副要做朋友的样子。我倒真是不需要朋友。
他们坐了四十多分钟才走,已经两点多了。我是眼见着他们打到车,才终于关了店门。到了杂物间,打开水龙头开始和腻子。
原先的墙就是毛坯,从来也没管过,这次我把四周都刮上了腻子,房顶也踩着凳子,拿杆子抹了,最后我倒退着往外走,连地也涂了。
抹的坑坑洼洼,都是接口,我也不太在意,反正也不是为了好看,以最快的速度弄完就锁了门,把工具和剩下的腻子都扔进了最近的垃圾桶。
活动着冻得发僵的手往回走,心里踏实了不少,最重要的一件事做完了。然而还未走到门口,就隐约看到对面走来一个人,我眼神不是很好,起初也没留意,直到走近了才意识到是林和平。
夜路遇鬼也不过如此。我突然觉得冷风往脖颈子里钻,突然打了个巨响的喷嚏。
“哟,你还没走呢!”林和平笑着看着我,装作很惊讶。